你也曾經在 FB 社團找過租屋嗎? 現在很多人都不倚賴網路找租屋處了,更多人會轉而往社團社群尋找租屋處,但是在社團找租屋也容易遇到一些 奇怪的住處 ,像是帳篷床位或格局亂七八糟等,所以還是要小心留意不要踩到地雷,除了好好選房外,租金簽約時也要細心留意!否則小心會遇到惡房東,也沒有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小心!租屋前先確認這些事情!

很多年輕人租屋前,都沒有先了解簽約的注意事項,情常簽約後才發現不對勁,後來延伸成租屋糾紛!簽定租約前應與房東至少談妥下列事項,確認後再簽訂書面的租賃契約,才可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喔!

一、租金、租金繳交期間與租金調幅。
二、租賃期間與押金。
三、前期房客水電、瓦斯、電話之處理。
四、搬入時間確定。
五、租賃設備、相關稅費、管理費、水電瓦斯費之使用與繳付。
六、要不要公證及提前解約之處理。
七、由於土地法第100條規定,在不定期租約下,房東要收回房屋需符合下列條件:
1. 房東收回自住或改建。
2. 房客違反契約約定或違法使用。
3. 房客毀損房屋或家俱而不賠償。
4. 因此要不要簽訂租約,要不要簽訂租賃期間,都必須審慎考量。

跟房東簽約時還要注意什麼?

新聞上有許多因為學生租屋,所發生的租屋糾紛,雖然大多數都是因為遇到惡房東,但更多時候是雙方沒有協定好合約內容,或是沒有看清楚合約,如果沒有仔細看契約內容,即使契約藏了很多不公平的條文,你可能也沒有發現,也就會忽略的自己的權益,或是容易遇到糾紛!在外租屋你可以注意:房東若是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其出租應徵得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另外訂立合約時應了解房東是否為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客可以要求房東提出所有權狀或房屋登記簿謄本。若房東並不是房屋所有權人,則應要求其出具授權證明,最好同時要求房東出示身分證明,以防被騙。若房東為二房東,則應了解其與大房東的租約租期,及其租約是否有約定禁止轉租的情事。房東為公司、社團法人時,應由法人代表人簽約,或由代理人代理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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