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遇到瑕疵怎麼辦!新手買房最容易擔心的兩件事,一是被騙錢,二是買到瑕疵屋,想要確保自己花的辛苦錢,不會隨便蒸發或功虧一簣,一定要事先了解自己的買房規劃,看屋、選房時也要做好功課,也才不會讓你的心血付之一炬!
不想買到瑕疵屋,看房也要小心!
如果你擔心買房子會買到所謂的「瑕疵屋」的話,記得自己在看房時,就也要多看、多問。瑕疵屋可能像是房屋有風水瑕疵、開窗看見福地或電塔、房間太小、採光差的房子等等,這些房子的小缺失在自己購屋的當下可能不以為意,但是未來都可能會有安全問題或住起來不舒適,所以初期在看房時,就要盡可能的減少瑕疵屋的機率!以下這三種房子,都是你可以先避免的房型:
● 蓋在危險山坡地的房屋:
不管是在台北、新竹、嘉義買屋,只要在山旁邊的案子都是土石流的警戒區,有很多看起來景觀美麗,但再便宜都不建議買。
● 發生過凶宅的房屋,千萬不要住:
還有一點最重要的,就是發生過意外的凶宅,千萬別買!多次發生工安意外的建商千萬不能支持,像之前某建商在林口、汐止、中和和台中清水等地都曾被爆出發生職災,這些房屋就要小心!
● 會漏水的房屋,要多留意:
之前就有某建商也傳出多起漏水案,建商售後不理甚至消失都是有可能的,不要僥倖買了發現漏水再告,一開始就要避免碰上這些麻煩事。
如果真的買到瑕疵屋該怎麼辦?
如果真的不幸買到了瑕疵屋,還是要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而且最好事前了解法律條文,不然有時候即使你想提告,也不一定能夠成立!
瑕疵屋的狀況有很多種,最常見的解法,就是依據民法第365條的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若你發現有瑕疵,就必須在發現日的五年內主張,否則過了五年之後,就不能再行使這個權利了,這點是特別要留意,但是可改依民法第360條之規定,以「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的品質」為理由,請求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也就是請求賣方賠償。
大家房屋
地址 :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67號3F之2
電話 : 02-2377-6030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