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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最重要的真的是眼光,有篇文章說得好,為什麼說買房靠「眼光」,賣房靠「技術」?因為一切都是跟「錢」有關,別怪這個俗氣的字眼,大家都要生活嘛~ 就算不是為了投資,買了房子居住了幾年以後,感覺還可以住更好的房子、選更好的位子,或者是感覺房子變舊,自己經濟又能負擔,就會想要買新房子,舊的房子想要轉手出去,這就是房屋買賣的存在。

舉例住商的網站來說,在房屋買賣分了住宅、商用、土地、其他四大區塊,並且利用地圖、捷運、學校搜尋,以便靠近買賣房屋的人的需求。當找到滿意的物件後,訂價就是最重要的事,訂房價時要根據交通狀況、地理位置、建築年代、建築質量、建築形式、房型結構、社區環境、生活配套、物業管理等幾個方面綜合考量。

再來簽約要警惕內容,在簽署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使用權利如實的標註出來,再一個就是提供「三項證明」,出售的證明、房屋抵押權的證明、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全部的交易流程要與房款的支付掛鈎,這樣才能確保在房屋過戶後才能夠得到房款。在簽約時很重要的還有,要取得放款承諾;在簽約之前賣房子這一方通常只能夠得到買房的首付款,而尾款的話通常是通過銀行支付,如在房屋過戶後、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建議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

在此介紹一下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的「買賣不動產」的簡單版流程 ( 詳情請自行上網查詢 ):

買賣雙方透過不動產經紀業交易者、或者買賣雙方自行交易者,必先查明產權,接下來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私契約)並支付第1期款(頭期款),備證並於相關文件上用印(第2期款),地政士或買賣雙方檢具證明文件向轄區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完稅(第3期款),繳付尾款(貸款)並交屋(第4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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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不動產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67號3F之2 
電話:02-2736-5500 
傳真:02-2738-9602

參考資料:每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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