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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要租房子前,你已經算好每個月可負擔的租金了嗎?在外租屋總是要特別留意,不僅是居住區的周遭環境要留意,也要注意房屋的簽約流程,以及房東究竟是真房東,還是二房東的問題,通常透過房仲業者找房子相對比較有保障,現在也有不少社團會PO租屋資訊,很多管道都能找租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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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房東租房子,都會透過房仲幫忙租屋,如果出了事,還有一個公正的第三人幫忙處理,最重要的是,其實每份合約後面,都有保證人這個項目,很多房東便宜行事,通常不會要求找保證人,覺得還要多花一筆錢不划算,但我建議最好不要省過這個步驟,畢竟房東面對的只有房客,萬一出了事,連個負責的人都找不到,房東真的只能自認倒楣了!通常透過房仲業者找房子相對比較有保障,而且後續如果遇到租屋糾紛,也比較有管道可以處理!

對房東來說,也建議房東則是要注意「履約保證」一事,「履保」,顧名思義,就是「確保雙方履約」:買方支付價金給賣方,賣方將產權過戶給買方、交屋,銀貨兩訖。買方所有的款項都先存放在銀行的專戶裡,等到交屋當天完成所有手續後再由買賣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權狀,以保障雙方買賣價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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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租屋合約前,千萬也要確定跟你簽約的人,是不是房東,通償租賃契約會載明出租人(甲方,房東)、承租人(乙方,房客)。簽約時,可以要求查看房屋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單,確定房東就是擁有者,否則不小心遇到「假房東」,不但房子沒租成,還損失了押金和定金。如果是遇到二房東轉租,也可以要求查看大房東與二房東的租屋契約,看看租期是否即將到期、是否有限制不得轉租。不然如果你租屋,卻遇到了一個根本不是房東的二房東,不但會被騙錢還會吃虧!

另外就是租金通常都以月結,押租金民法未有明文規定,但為社會上所通行,押金是租賃契約成立時,房客支付用以擔保租金支付為目的的金額,一般多為租金的一個月或二個月,若租賃關係結束,未有欠租或違約事情,房東應無條件將押金返還予房客。押金數額亦可以由當事人任意訂立,但若超過二個月租金,房客可以依土地法的規定主張超過部份得用以抵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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