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跟閨密聚會,發現有即將新婚的小安缺席,還以為她只是籌備婚禮而缺席,沒想到好姐妹們八卦,才發現婚禮可能辦不成!嚇得我趕緊問怎麼回事,原來是因為年輕就想結婚的小安,跟男友在宜蘭買房的意見不合! 結婚前真的要好好了解雙方價值觀合不合呀~
婚前買房、婚後買房差在哪?
聽了她們倆想在宜蘭買房的故事後,發現真的是雙方沒有溝通好!婚前買房跟婚後買房,最大的差別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以下有幾種情況,夫妻們可以共同協商,找出最適合你們的方式!才不會結婚前才鬧出分手的危機喔!
婚前買房前、婚後買房後的情況
【婚前】
● 婚前一起買房,房屋登記於雙方的名下:
雖為婚前買房,但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產必須一人一半,或是房子賣掉所得一人一半。
● 婚前一起買房,房屋僅登記在其中一人的名下:
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屬於誰的財產,建議另一方在所有權登記時,另外還要設定「預告登記」,未來處理房子的時,就必須經過另一方的同意,這樣對雙方都是保障!
● 婚前用自己買房,之後與另一半結婚:
由於在婚前購屋,房子仍然屬於個人的,除非在婚後,有變更產權登記,才會被認定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婚後】
● 婚後共同付錢買房,共同登記:
房子隸屬於雙方的財產,所以皆有權利分配財產。
● 婚後不論哪一方繳房貸,或雙方一起繳納,產權僅登記於其中一方:
房子的所有權是屬於登記名字的那個人,但對方有權利可以要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我跟在住商上班的閨密聊天後,她說這種情況她看多了,常常會遇到因為房產問題而鬧不合的情侶,最後結不成婚的情況,所以事前溝通真的很重要!對於房產的分配雙方也都要有了解,才不會導致衝突!
住商不動產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67號3F之2
電話:02-2736-5500
傳真:02-2738-9602
(來源參考:每日頭條、茂德建設)
